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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3405
上电视揭家丑,后果谁担?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23日 《知音·上半月》 2017年第1期
上电视揭家丑,后果谁担?

     时下,揭短类生活节目扎堆荧屏:受访者应邀出镜,大曝家丑,专家指导,力求化解矛盾。然而,揭丑时,难免披露情感纷争等隐私,极易给受访者带来负面效应。法律界对此类节目披露隐私如何评价?北京市两级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或许能带来启迪。

    自揭家丑,不堪压力抑郁成疾

    2011年5月,六十多岁的冯俊慧应邀,与北京电视台的《生活广角》节目组、文化公司签订了《讲述嘉宾/同意接受采访者确认声明》。该协议第七条约定:“本人在参加录制后、节目播出前或节目首播后,不同意播出已制作完成的节目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节目不能播出,本人愿全额承担节目组因此已支出的制作费用。如果本人未能在播出日(或重播日)前支付前述款项,节目组有权按原计划安排播出,且无须为此向本人承担任何责任。”签订声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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