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富二代杀妻”案:真相没有这般狗血
2013年1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后认定:被告人吉星鹏仅因听信传言而怀疑被害人不忠,持菜刀、水果刀砍切、捅刺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结合具体案情对被告人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考虑被告人手段特别残忍,且被害人亲属不予谅解,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决定对被告人限制减刑。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吉星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这意味着,吉星鹏服刑期间表现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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