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总要还:亲家见面现场惊现杀人犯
朱琳妈妈被送去医院抢救,警察带着王叔以及朱琳父女俩去了警察局做笔录。彻底酒醒后,叔叔惊慌失措,他想自首又很害怕,拿不定主意的他便匆忙跑到张辉的宿舍找张辉,看到张辉的时候,因为怕张辉担心,他又改了主意,到嘴边的话又忍了回去。
跟张辉道别后,他回家换了衣服,又收拾好东西,开车回了永胜,赶紧去找王叔的父亲王大爷商量对策,王大爷知道情况后差点晕过去。
第二天一早,叔叔托人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们,像王叔的这种情况,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的罪名,极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会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具体要看法院的判决。此后,律师受王大爷的委托去看守所了解情况,才得知,王叔声称自己与叔叔是事发当天才认识的,互相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信息,因为志趣相投,两人去酒吧喝了酒便一同去客栈住宿。当时他喝醉了,记忆有些模糊,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并不是很清楚。
那时候丽江的监控设施并不完善,不要说是朱琳家所在的那条巷子,就连朱琳家的客栈都没有安装监控,只要王叔一口咬定与叔叔不认识,单凭朱琳父母的描述,警察想要找到叔叔非常难。
王叔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量刑应该会轻一些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55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