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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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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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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1073095
医嘱不明,被判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15日
唐泽光
第1页
参见附件(82KB,1页)。
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虽然不存在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过错,且无证据证实张女士的第2次手术系张女士的过错造成,因此法院遂判决医院赔偿张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05/24/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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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PDF附件(82KB,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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