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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05208
四项基本制度勾勒医改方案“中国模式”(1)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7年第4期
     2007年1月8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卫生部门今后的工作将着力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建设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在这篇被称为“正在酝酿中的新医改方案的草本”的报告中,高强提出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一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二是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核心: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有权威人士分析,“此四项基本制度初步勾勒出卫生部医改新方案框架”,并称其最核心的是对于怎样“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首次有了细致的描述。

    所谓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这项制度要求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由政府承担医务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以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

    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坚持防治结合,注重公平和效率,有利于缩小群众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差距。但是关于基本医疗的定义,在国际和国内上都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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