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危象的药物选择及临床治疗(1)
治疗原则掌握血压下降的幅度和速度慢性高血压患者,血压自动调节功能受损,在短期内将血压降至正常,会导致心、脑、肾脏等器官的供血不足。而且,恶性高血压患者,其小动脉狭窄已导致局部供血不足,进一步将血压降至正常或以下,将会使脏器缺血加重。有专家主张应于2~3小时内将血压降至急诊前动脉血压的25%左右,但血压下降的速度依不同的急症而异。
用药应个体化 降压时应考虑患者的年龄,高血压的病程、病前的血压状况,靶器官受损的程度以及其他临床情况。老年患者,降压速度不宜过快,因老年患者常存在血压自动调节能力的减退,且常合并冠心病,降压过快,易致脏器低灌注,诱发心绞痛,以及其他脏器缺血的表现。再者,老年患者对降压药物的敏感性增加,应从小剂量开始。非老年患者选择降压药物也应遵循从小剂量开始的原则,根据个体对降压药物的反应情况,酌情逐渐增加剂量。另外有服用降压药物经验的患者,可能提供既往对各种降压药物敏感性的病史,这对医师选择降压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笔者曾观察到静滴降压药乌拉地尔无效2例,最大剂量达400μg/min。而1例老年患者则对乌拉地尔高度敏感,剂量仅50μg/min,用药5分钟血压即由180/90mmHg降至80/50mmHg,且出现头晕、恶心、心悸等脏器供血不足的表现。
降压途径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或既往史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99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