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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83411
到底谁能决定早产婴儿的生死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8年第7期
     27岁的北京人小杨当妈妈了,却没有当妈妈的喜悦。她刚出生的儿子现在体重只有980g,每天在医院的治疗费就得上千元。最重要的是,这个孩子本是她在医生建议下打算放弃的不健康胎儿。2月20日,小杨夫妇以医院未履行约定为由提出赔偿要求,但具体数额未定。

    孕妇引产却意外得子

    小杨说,在她怀孕7个月时,北京某医院医生告诉她,胎儿在她腹中生长受限,生下来患脑瘫的可能性非常大,没有保的必要。经过痛苦抉择,她的丈夫签字确认如下内容:“了解病情,放弃胎儿,要求引产。”

    2月12日中午,小杨服用了医生提供的“地诺前列酮栓”(子宫收缩及引产用药)等待引产。2月13日凌晨1时35分,小杨产下一名男婴。随后,她的丈夫再次在一份意愿书上签字:“不为孩子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

    凌晨1时36分,小杨的丈夫在家属知情单上签下“不抢救”字样。谁知,“产科医生连孩子的脐带都没剪,20多分钟后却告诉我们孩子是活的,要我们抱回去!”小杨称,当时她根本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面对活生生的儿子,凌晨2时44分,小杨夫妇又在病情告知单上签下“抢救”。

    “虽然他意外降生了,但他毕竟是我的孩子。当时医生说抢救下来可能需要6万元,我们可以选择不救,但你说我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呢。”她说,因该医院儿科病房已满,孩子随后被转入八一儿童医院抢救。

    2月19,日,小杨一家来到为她做引产手术的北京某医院病案室查找病例,却发现那张“不为孩子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的意愿书不见了。她急得直掉眼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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