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金刚钻 别揽瓷器活(1)
案情原告:刘某三兄弟,系死者刘某的三个儿子
被告:北京某医院。
2006年1月7目,患者刘某因上腹部疼痛到被告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急性胆囊炎、胆囊结石。2006年1月18日,该医院在全麻下对患者进行了胆囊切除术、胆总管切开取石、T管引流术。由于T管植入及胆管修补不严密,造成胆汁流入腹腔内,术后第3天B超复查,发现胆囊窝内有积液,腹腔积液。术后第7天CT及B超检查仍发现有腹腔积液;血生化化验发现血液淀粉酶、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羟丁酸脱氢酶的值远远高于正常值,胆汁性腹膜炎诱发急性胰腺炎。2006年1月27日,血常规化验白细胞远远高于正常值,提示患者严重感染。此时患者已经出现衰竭症状,被告医院缺乏救治该病症的医疗经验,治疗措施缺乏针对性,救治不及时,延误了最佳抢救机会。由于被告医院救治不利,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转往北大第一医院。但是此时患者病情已经十分危重,入院后该医院当即下达病危通知书并转入外科重症监护室(ICU),经抢救无效患者死亡。
审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刘某的死因,其直接原因是被告医院因手术过程中引发的医疗事故:被告医疗机构在手术中错误的操作造成患者胆道破裂,手术后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医疗过错,没有及时纠正医疗过错,致使患者病情进一步发展,造成腹腔组织感染、坏死,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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