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高血压药物治疗规范(2)
血压控制不良或不稳定,但无不良反应者,一般原药加至靶剂量,或加另一种药物。尽量使用长效降压药,以提高血压控制率。出现轻度药物不良反应,可将药物适当减量;如有明显不良反应的,则应停用原药,换其他种类降压药。如治疗中出现痛风者,停用噻嗪类利尿剂;心率<50次/分者,停用β阻滞剂;不能耐受的干咳者,停用ACEI。
血压达标后,应长期坚持治疗,长期达标。如出现血压偏低者,可谨慎减少剂量,观察血压变化。但不可随意中断治疗。长期血压不稳定,可造成靶器官害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3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