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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职能不能弱化应强化
http://www.100md.com 2010年6月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16期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分级医疗服务模式逐渐呈现,即社区医疗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疾病预防等职能,医疗中心承担疑难杂症的处理和临床研究等职能,而原本夹在中间的乡镇卫生院就显得势单力薄,处在了“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境地。

    为改变这种尴尬的局面,很多乡镇卫生院都悄悄地向社区医疗倾斜,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将大部分基本医疗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公共卫生服务上。但从笔者多年在基层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现阶段的乡镇卫生院不能失去基层医疗的支撑,向社区医疗的方向发展。

    众所周知,以往乡镇卫生院的身份比较特殊,即介于三级医疗机构和农村卫生室之间。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前,乡镇卫生院承担了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或多或少为三级医院分流了部分患者。而目前的社区医疗诊疗能力还相对有限,如果将乡镇卫生院的主要职能转为公共卫生服务,原有乡镇卫生院的患者是会选择大医院,还是社区医疗机构呢?我想多数患者会选择大医院,这不仅不能缓解三级医院的门诊压力,反而会进一步增加大医院门诊负担。

    笔者建议,现阶段不能将乡镇卫生院的职能转向公共卫生服务,而是要加强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然后由乡镇卫生院分担大医院就诊压力,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同时,实行“分级分层”培养人才的模式,由三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然后由乡镇卫生院为村级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这样既能合理分流患者,又能避免三级医院为农村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时出现技能脱节的问题。, 百拇医药(翁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