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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67561
超标准收取手术费医院违理违法
http://www.100md.com 2010年6月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16期
     案例回放

    崔某因工伤导致左手示、中、环、小指完全断离,紧急入住K医院,行左手四个手指的断指再植手术。手术非常成功,术后手指功能恢复良好。崔某在K医院一共住院21天,支付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53 858.18元。

    崔某因公受伤,治疗后到劳动局医疗保险科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科审核了崔某提交的医疗票据和费用清单后认为:符合工伤报销医疗费用金额为10 839.58元,不符合工伤报销医疗费用金额为43 018.6元,包括一次性手套费用9.6元、超标收取的手术费43 009元。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保险机构不予报销。

    医疗保险科答复的理由是:医院收费要依据现行法规,根据1997年《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补充手术收费说明的通知》,手术中所需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的支出,已在定价时列入手术费用中补偿,不再另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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