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药物治疗的“新常规”
心力衰竭(心衰)是一种复杂的临床综合征,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迄今仍无法使之逆转或停止。这就凸显了早期预防、阻断疾病发展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根据患者自觉的活动能力将心功能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共4级(NYHA)。Ⅰ级:日常活动无心衰症状(呼吸困难、乏力);Ⅱ级:一般体力活动出现心衰症状;Ⅲ级:轻微活动即出现心衰症状;Ⅳ级:休息时也出现心衰症状。
目前,各国指南根据心衰演变的全过程,从心衰的高危人群进展至器质性心脏病,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征,直至难治性终末期心衰,分为A、B、C、D 4个阶段,更加强调了从“防”到“治”的全面概念,以及针对不同阶段的治疗对策。
基于近年来大量循证医学的证据,心衰的治疗原则是:纠正血液动力学异常,减轻、缓解症状;提高运动耐量,改善生活质量;防止心肌进一步损害,延缓心衰进展;提高生存率,降低发病率、死亡率。治疗上不能仅限于缓解症状,要以改善左室重构、改善左室功能为主,延缓疾病进展,从而达到改善生活质量和降低死亡率的目的。
β受体阻滞剂:适应证最广
β受体阻滞剂通过遏制过度激活的肾上腺素能受体通路,降低慢性心衰时交感神经系统兴奋的程度。所有慢性收缩性心衰,心功能Ⅱ、Ⅲ级且病情稳定,无禁忌证者均应在ACEI、利尿剂和(或)洋地黄的基础上加用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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