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实施进入倒计时
再过几天,历史的车轮将载我们驶入2010年7月1日,作为世界上惟一包含医疗损害责任章节的《侵权责任法》将在这一天正式实施。尽管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部分仅有934个字、11条,但却高度涵盖了医疗损害赔偿的全部内容。
随着《侵权责任法》实施的临近,人们将关注重点转向举证责任分配、鉴定二元化的发展方向、当时诊疗水平、产品质量与医疗机构追偿等具体内容。那么,相比举证责任倒置的时代,新法律的实施将对医疗纠纷诉讼等产生怎样的影响?且听专家对此的解读。
■ 现状
7·1前后 或将爆发两个医疗诉讼高峰
杨律师是一名以替患者打医疗官司而声名远扬的律师,但他从来没有觉得像现在这么忙过。“我也想过,《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可能会爆发医疗纠纷诉讼的高峰,但实际的情况有点超乎我的想象。”
杨律师告诉记者,最近两三个月来,通过电话或专门到事务所找他,咨询7月1日前还是7月1日后处理医疗纠纷好,关心新旧法律哪个更利于自己。
于是乎,《侵权责任法》中对医疗损害责任的新规定,给患者决定何时提起诉讼提供了依据:证据充分的,7月1日之后再起诉,可以获得较高的赔偿;证据不充分的,7月1日前提起诉讼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有胜诉把握。7月1日俨然成了医疗纠纷走向的“分水岭”。
■ 案例
《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典型案例部析
案情回放 赵某因“停经2个月余”到A医院妇产科就诊。医生诊断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给予倍美力、黄体酮胶丸进行人工周期治疗。患者服药后因停经33天再次到A院就诊,医院继续给予倍美力、黄体酮治疗。1个月后,赵某被确诊早孕。
9个多月后,赵某在A医院足月剖宫产产下一女婴。婴儿被诊断为:先天性肛门闭锁、直肠会阴瘘、先天性心脏病、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胸1~5椎体畸形。
本案共进行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和1次司法鉴定。
第1次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机构就本次妊娠风险进行了告知;患者所用药物和患儿畸形无明确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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