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也需与时俱进
按照国家出台的《医疗机构标准》规定,如果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只能设置急诊室、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预防保健科,药房、化验室、X线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共计13个科室。如果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总数在20~99张之间,则可以在13个科室基础上增加1个手术室,科室总数为14个。
然而,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药管理条例》第十条也明确提出:“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去年出台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则再次规定,无床型卫生院应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有床型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康复治疗室。
无论《中医药管理条例》,还是《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都把中医视为重要内容。尤其后者,要求乡镇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科的态度具体又明确。
显然,两个“标准”对于中医科的设置,出现了不尽相同的声音,彼此之间显得各行其是和不协调。这样,人们难免就会产生质疑和困惑,不利于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执行与操作。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对《医疗机构标准》乡镇卫生院部分,做适当的修改与补充,以使各个“标准”之间能够相互衔接,目标一致。, http://www.100md.com(边德明)
然而,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药管理条例》第十条也明确提出:“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去年出台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则再次规定,无床型卫生院应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有床型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康复治疗室。
无论《中医药管理条例》,还是《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都把中医视为重要内容。尤其后者,要求乡镇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科的态度具体又明确。
显然,两个“标准”对于中医科的设置,出现了不尽相同的声音,彼此之间显得各行其是和不协调。这样,人们难免就会产生质疑和困惑,不利于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执行与操作。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对《医疗机构标准》乡镇卫生院部分,做适当的修改与补充,以使各个“标准”之间能够相互衔接,目标一致。, http://www.100md.com(边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