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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向“深水区”推进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2月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45期
     2009年8月,卫生部,财政部等8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至此,基本药物制度(以下简称“基药制度”)在我国正式推行。作为温家宝总理在政协会议上提出的中国医改的5大方向之一,基药制度一直被认为是“三医联动(医院、医保、医药)”最核心的精神体现。基药制度推行的一年中产生了哪些影响,本刊邀请业内专家一起探讨。

    三次巨变 基药制度在调整中趋于完善

    总结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的概况,卫生部基本药物管理处处长王雪涛表示,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共经历了三次巨变:药品招标、差额补偿、药品增补,而这三点又恰恰是保障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

    基药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之广,难以穷尽。由于配套政策和实施经验的缺乏,实施过程中问题和考验层出不穷。例如,部分地区的个别基本药物品种竟逆市涨价;部分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基层医疗单位因差额补偿不到位,一度出现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局面;在部分医疗发达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满足不了社区卫生服务需求,患者只能无奈回流到大型医院就诊……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任何政策在实施中都需要不断调整,正视问题,逐步完善解决是必由之路,我们有决心也有把握解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基药制度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其优势和效果在许多国家已经得到充分验证,我们的方向坚定是不移的。

    一年来,基药制度实施跨越了多个里程碑,尽管是在艰难中前行,但成效有目共睹。基本药物补偿是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核心问题,今年3月,国家提出根据不同经济条件,积极探索各种因地制宜的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国家、地方政府等共同承担。中央财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拨付医改资金801亿元,其中,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高达534亿元。目前云南、湖南等地率先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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