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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85351
擅自组织实习生观摩 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遭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2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3期
     案例回放

    患者王某到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早孕,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该院做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手术过程中王某一直处于睡眠状况,醒来后从朋友口中得知,自己做人流的整个过程被医学院的学生观摩。王某觉得受到了羞辱,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医院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组织实习学生观摩原告人工流产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擅自组织实习生观摩对患者隐私构成侵权

    医疗机构擅自组织实习生教学观摩隐私部位手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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