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社区医师》 > 2011年第4期
编号:11985337
颅内出血后抗凝治疗的4个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2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4期
     对于颅内出血后的抗凝治疗,指南推荐意见如下:

    (1)对于给予抗栓治疗而发生ICH、SAH或SDH的患者,在急性期至少1~2周停用所有抗凝和抗血小板药物,并且用新鲜冰冻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浓缩物和维生素K来纠正华法林药效是合理的。(Ⅱa级推荐,B级证据)

    (2)建议使用鱼精蛋白硫酸盐来纠正肝素相关性ICH,使用剂量大小可依停用肝素的时间长短做出调整。(Ⅰ级推荐,B级证据)(新推荐意见)

    (3)针对抗栓治疗相关性ICH决定是否重启抗栓治疗,要权衡患者随后出现的动静脉血栓栓塞风险、ICH复发风险和患者的整体情况全面考虑:①对于那些发生脑梗死风险相对较低(例如有房颤但无既往卒中)的患者和伴有淀粉样血管病风险较高(例如高龄且有脑叶ICH)的患者,或者整体神经系统功能较差的患者,应考虑使用抗血小板药物预防缺血性卒中。②对高危血栓栓塞并考虑重启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建议应在首次ICH发生后的7~10天实施。(Ⅱb级推荐,B级证据)(新推荐意见)

    (4)对出血性脑梗死患者,全面分析特殊临床病情和潜在的抗凝治疗指征(如动脉夹层、卵圆孔未闭、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等),继续抗凝治疗非常重要。(Ⅱb级推荐,C级证据)。

    如何处理ICH或SDH伴高INR值的急性期患者

    通常认为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4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