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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如何保障医生“休息权”?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9期
     对医生来说,加班加点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有危重患者需要交接班,即使下班时间到了,也得交代清楚;有患者三更半夜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处理,或需要马上手术的,医生也要随叫随到;在家里休息时,有危重患者需要会诊,医生必须按时到场;医生有时要完成十几个小时的手术,在此期间,饿了不能吃饭,站累了不能休息。这些是否算是对医生休息权的侵犯呢?医生是一个需要奉献精神的行业,能否以侵犯休息权为由起诉医院。医院如何才能尽可能保障医生的休息权呢?

    石丽 职业性质决定了无法正常休息

    医生是个特殊职业,这一点决定了医生的休息没有规律,并且必须具备奉献精神。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拓展,社区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承担了越来越多的任务,社区医务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严重超负荷,我周边的人平均一天工作8~12小时,一年中没有休过假的人几乎达到60%。不仅周一至周五要上班,周末两天也经常加班。有时候门诊量太大,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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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不同于其他职业,没有周末,没有假期,只有少之又少的调休。即使在调休中,还是处于备战状态,患者病情有变化,或者突发紧急情况,我们都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特别是医院的领导人或科室负责人,更没有能按时、正常休息的。如果所有的医生都向医院索要休息权,那谁来抢救患者?患者病情瞬息变化,谁来值班坚守岗位?

    束学安 及时支付报酬 保障医生休息权

    严格来说,医生也受《劳动法》保护。由于医生职业的特殊性,其休息权不能和普通劳动者相比,医院一般实行医务人员加班倒班制度,并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用于补偿,这是医疗行业对医生休息权的一种特殊的保障。临床实践中,医院领导人或者科室的负责人、病床负责人,即使在自己的休息时间也可能要处理很多工作上的事情。这并不是制度上的剥夺,而是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形成的。

    但是,医院一定要根据医生个人的具体情况及时给予与医生付出相适应的加班补贴和工资报酬,这才是对医生休息权的保障。医生可以以侵犯休息权为由起诉医院,这并不代表医生没有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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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立民 医生和医院之间的争议适用《劳动法》或劳动争议

    医生能否以休息权为由起诉医院,首先要看起诉案由,类似情况一般是通过劳动争议来处理的。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但是医生和医院之间是否适用劳动合同关系是有争议的。这取决于医疗机构的性质,一般来说,民营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员工加班单位应该给予调休或者给付加班工资。

    而针对大型的公立医院(事业单位)而言,医生以侵犯休息权为由起诉医院,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一方面,医生和医疗机构之间属于事业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法》,从劳动争议的角度协调医院和医生之间的异议就不合适了。另一方面,医生认为医疗机构侵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但是在民事诉讼当中,维权的前提是权利的存在,如果医生以休息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法院一般很难受理,因为休息权不是《民法》规定的一种特定权利,还没有明确的作为一项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给予确认。因此,从《民法》的角度主张此项权利也是不成立的 。所以,大型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的医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休息权是很难的。司法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该给予关注,尽可能保护医生权利。, 百拇医药(王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