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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2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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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黄岛区社区卫生服务启动“药房分家”,拟杜绝“以药养医”

    医药分家不能仅指望门诊药房改制

    本刊讯(记者 胡睿) 实现“收支两条线”后,如何杜绝基层医疗机构仍然可能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进来成为业内谈论的焦点。为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日前青岛市黄岛区卫生局发出公告,该区长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率先在全国开展“药房分家”试点工作,即实行药房由药物配送企业委托经营。有专家表示,只着眼于药房改制难以解决“以药养医”的根本问题。

    据青岛市黄岛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己设置和管理药房、配备药师等工作人员。“药房分家”实施后,药房由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长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提供药房场地,不提供任何人力支持,而药品配送企业需要每月交纳房租和水电费。

    “药房托管经营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节省此前用于配备药师和收款人员的运营成本,补贴于临床。此外,下一步将成立由医疗机构和医药公司共同组成的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药房的业务,从而确保药品得到及时供应,保证药品质量。”该负责人说。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窦红指出,国外一些医院不设药房是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而非人为决策。我国拟把医疗机构药房分离出去的初衷是为了杜绝以药养医,但目前医药行业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较复杂,只着眼于药房改制难以解决问题。

    有人认为,药房剥离出去后,虽然不能降低药价,但至少可以避免医师为了业绩开大处方。但窦红表示,现在很多制药企业为了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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