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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88200
医疗产品致损害 如何归责?
http://www.100md.com 2011年6月2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25期
     案例回放

    患者孙某因胸部疾病到A医院手术治疗,手术后,医生为孙某使用的引流管管壁出现断裂。孙某家属认为系医生操作不规范造成,要求医院赔偿患者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6万元。医院认为医生行为符合诊疗规范,医疗产品因存在缺陷才对患者造成损害。经检测,该引流管为“使用无水酒精注射使管壁受损导致断裂”,医院查看该引流管的外包装及说明书,发现其外包装并没有不能使用无水酒精的警示说明。最后,孙某将医院和引流管的生产者共同告上法庭。

    律师分析

    医疗机构对患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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