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从医院剥离是否可行?
关于医药分开的话题,一直在业内争论不休。特别是近期有媒体报道,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开展“药房分家”试点工作,即实行药房由药物配送企业委托经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再设有药房,此做法在业内引起强烈争论。这一方式是否可行?工作在一线的社区医务人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正方
有效规避驱利行为
我非常赞同这种管理方式。药房分离可以有效规避医务人员的驱利行为,使得医务人员的薪酬与药品收入完全脱钩,医生不会为了多挣钱给患者多开药、开贵药,从而增加患者就医负担。试想,没有药品回扣后,医生没有任何私心,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花10元钱解决的问题,不用100元钱的药,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画面。
北京长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进春
药价可能大幅下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被剥离后,人员、设施独立核算,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存在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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