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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35446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及常用药物
http://www.100md.com 2013年3月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39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

    阻止靶器官损害是首要目标高血压急症患者,需立即进行降压治疗以阻止靶器官进一步损害。在严密监测血压、尿量和生命体征的情况下,应视临床情况的不同使用短效静脉降压药物。降压过程中要严密观察靶器官功能状况,如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的变化、胸痛是否加重等。已经存在靶器官的损害,过快或过度降压容易导致组织灌注压降低,诱发缺血事件。所以,起始的降压目标并非使血压正常,而是渐进地将血压调控至不太高的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轻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

    因人而异地制定降压目标一般情况下,初始阶段(数分钟~1小时内)血压控制的目标为平均动脉压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在随后的2~6小时内将血压降至较安全水平,一般为160/100 mm Hg左右,如果可耐受这样的血压水平,临床情况稳定,在以后24~48小时逐步降低血压达到正常水平。降压时需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年龄、病程、血压升高的程度、靶器官损害和合并的临床状况,因人而异地制定具体的方案。

    如果患者为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或以前没有高血压病史的高血压脑病(如急性肾小球肾炎所致等),初始目标血压水平可适当降低;若为主动脉夹层,在患者可以耐受的情况下,降压的目标应该低至收缩压100~110 mm Hg,一般需要联合使用降压药,并要给予足量的β受体阻滞剂;降压的目标还要考虑靶器官特殊治疗的要求,如溶栓治疗等。一旦达到初始靶目标血压,可以开始口服药物,静脉用药逐渐减量至停用。高血压急症的常用药物

    高血压急症多用静。脉药物辅以口服药物,根据临床表现选择不同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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