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机构血液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中图分类号】 R457.1+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7-8517(2009)24-0045-01采供血机构的各业务工作环节始终离不开血液,献血者中HIV、HBV、HCV的感染率较高,有逐年上升趋势。因此,采供血机构的血液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尤为重要,应有针对性解决血液医源性感染预防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适合采供血机构业务各环节的操作程序、血液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1 建立医源性感染控制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与医院相比,采供血机构医源性感染控制工作在管理上易出现漏洞。所以,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采供血机构应成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法人担任,分管业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并设置2~3人组成的医源性感染办公室,负责规范和监管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同时,采供血机构应制定和完善医源性感染的各项管理制度,探索适合采供血机构可操作性的工作程序。制定和完善制度主要依据有《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具体包括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程序、疫情报告制度和程序、检测不合格血液及血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方案、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意外处理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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