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的比较研究(1)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机管设置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1)13-0018-02
现代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是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民以食为天,保障公民生存的基本权益,是一项极为迫切的任务。其中,机构的设置与现代食品安全的特点及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相适应,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这是全世界形成的共识,在我国也不例外。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2004年7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食品安全工作;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明确要求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决定》的精神,中编办公布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新职能: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至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能按环节分工,综合监督与具体监管并存的监管体制全面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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