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食品与药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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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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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
李应才 刘丽霞 田小权 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摘要】《食品安全法》颁布后,餐饮服务环节的市场监管职能划归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是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了食品的检验职能。为更好地开展食品和药品的检验工作,本文概述了食品与药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异同。
【关键词】 食品 药品 微生物学检验
【分类号】R37-4
微生物的污染,可导致食品和药品的质量改变,人体使用后会产生毒副反应,对人体造成伤害。微生物学检验是食品和药品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掌握了二者的异同,才能更好地开展食品和药品的检验工作。本文对食品和药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异同作一概述。1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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