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头付费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的应用探讨(2)
4 目前国内外应用经验4.1 深圳从2005年3月1日起实行社区门诊统筹,参保人员选定一家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实行按人头付费。到2011年,社区门诊统筹覆盖人数增加到853.35万,参保人员门诊次均费用为43.06元,支付比例为71.52%,社区门诊统筹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并且达到了医保各方基本满意的效果。
4.2 杭州市从2004年1月1日起针对退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出台并实施了《杭州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管理办法》,根据“定点医疗、定额管理”的原则,医保门诊费用的结算支付方式大体上采用了按人头付费方式,试点医院为杭州市某三甲医院。试点效果却不容乐观,2004年共接诊598017人次,医院承担了1385093.53元的费用;2005年共接诊686442人次,医院承担了5826181.15元的费用。虽然采取新型付费方式医疗机构门诊量增加了115%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60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