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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1日 《健身科学》 2006年第10期
     最好不要接受工伤一次性调解

    经常有人咨询,单位对于工伤的处理,想一次性调解,问可不可以。根据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笔者认为轻易不要接受一次性工伤处理,尤其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更不应该接受一次性调解。

    原因是一次性给付往往损害职工的利益,一是给付金额往往低于法定的标准,二是无法长期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和生活需要。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无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享有按月领取工伤津贴的待遇,享有医疗保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后,按退休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由社保机构按月给付。这就是说,工伤职工会终身享受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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