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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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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1日 《健身科学》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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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衔主持律师:黄正晔

    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从2008年7月起实施检疫期制度

    原料血浆是用于生产血液制品的原料,原料血浆的质量对血液制品的安全非常的重要。为保证血液制品的安全,2007年7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检疫期的通知》。

    通知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在2008年6月底以前建立原料血浆检疫期,自2008年7月1日起,血液制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血浆必须使用检疫期后的合格原料血浆,未实行检疫期的原料血浆不得投料生产。

    通知规定,原料血浆检疫期规定为不少于90天,即将采集并检测合格的原料血浆放置90天后,经对献浆员的血浆样本再次进行病毒检测并合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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