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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解读]抢救生命与坚守签字制度的较量
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多,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期规范医疗行为。为了解决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的问题,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这样可以使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事先预计自己的医疗结果,根据自己的条件自主地做出选择决定。
可新法规的实施又产生了新的医患矛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在全国各地先后出现了大量因无患者亲属签字,突发重疾的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事件。社会舆论纷纷指责医生违背救死扶伤医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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