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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饮食新规中小学与幼儿园有了“家长陪餐”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月12日 自我保健 2019年第5期
     文·安怡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规定》中称,学校食堂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