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地奈德雾化吸入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效果观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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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评价指标。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肺功能情况、治疗前后的血气指标变化。(1)临床疗效的判定标准为[2]:①显效:肺部啰音基本消失,胸闷、气喘、咳痰症状明显好转或消失。颈静脉怒张明显减轻,X线检查与血气分析明显改善,痰细菌学检查与实验室检查均恢复正常。②有效:肺部有散在啰音,气促、呼吸困难、紫绀、咳痰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咳痰量明显减少且易咳出,颈静脉怒张明显减轻,X线检查与血气分析好转,但痰细菌学检查与实验室检查未完全恢复正常。③无效:上述症状、体征、指标无明显改善。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2)肺功能指标:测定治疗组和对照组的用力肺活量(FVC)、第1秒用力呼气量(FEV1)、FEV1/FVC比值。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1.5软件包,计量资料以X±S表示,计数资料以率表示,对相关资料分别进行t检验、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显著性。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7日后,治疗组中显效20例,有效5例,总有效率为83.3%,对照组显效14例,有效6例,总有效率为66.7%,两组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组别例数显效有效无效总有效率
对照组30205583.3%
治疗组301461066.7%※
注:※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P<0.05。
2.2 治疗组患者雾化吸入7日后,其FVC、FEV1、FEV1/FVC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肺功能相关指标比较(X±S)
组别
FVC(L)FEV1(L)FEV1/FVC(%)
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
对照组1.24±0.411.65±0.340.78±0.120.92±0.2865.3±11.373.9±13.7
治疗组1.27±0.392.11±0.53#※0.77±0.151.24±0.12#※68.1±12.480.8±12.6#※
注:#治疗前后相比P<0.05,※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P<0.05。
2.3 两组患者治疗前的血气指标无统计学差异,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血气指标均有改善,但治疗组的改善效果显著优于对照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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