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那些庸常的恶
求职者苏某被深圳宝安区福永一家职介所骗走二百元钱,多次讨要无果后,一怒之下买来汽油,烧伤职介经理。(9月18日《晶报》)——我这几十个字的漫不经心的简略叙述。就简略了两人命运的痛苦转折:经理全身烧伤面积90%,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苏某体表45%的部位也被烧伤,而此时,他的身份也由受骗的求职者变成了纵火嫌疑人。
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几年前,一位“英雄”的事迹让我感觉像吃了一只苍蝇:一位挑担卖水果的“走鬼”(南方方言对小贩的歧视称呼),在经过市中心区时,被一幢大厦的保安拦住,不由分说没收了那担水果。“走鬼”磕头、下跪、哀求,保安就是不还、第二天又来,还是不还。第三天再来,不仅不还,还恶语相加,仅回了一句嘴,就被野蛮地殴打,“走鬼”忍无可忍,拿起水果刀一刀桶向保安,就这一瞬,年仅二十岁的保安的生命就戛然而止。这名保安后来被塑造成了英勇殉职的英雄,有关方面还向其家属发放了巨额抚恤金
所有的生命郜应该得到尊重,无论他是求职者还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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