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度窄谱蓝光治疗面部寻常性痤疮临床观察(2)
2.3 主观评价方法及判定标准:分别于治疗前、治疗1、2、4周及治疗后1、2、3个月计数每例患者炎性皮损(丘疹、脓疱、结节和囊肿)、非炎性皮损(粉刺)及皮损总数。
疗效判断标准[7]:以皮损减少率来判断疗效。皮损减少率=(治疗前皮损数-治疗后皮损数)/治疗前皮损数×100%。痊愈:皮损减少率≥90%;显效:皮损减少率60%~89%;进步:皮损减少率20%~59%;无效:皮损减少率<20%或加重。总有效率以痊愈+显效计。
2.4客观评价方法:于治疗前,治疗1、2、4周时分别应用窄谱反射分光光度计(Mexameter MX18,Courage+Khazaka公司,德国)对患者双侧颧骨最高部位进行黑素指数(melanin index, MI)和红斑指数(erythema index, EI)测定,每个部位测3次,取平均值;应用皮脂分泌测试仪(Sebumeter SM810,Courage+Khazaka公司,德国)对患者双侧鼻翼部位进行皮脂分泌测定;应用角质层含水量测试仪(Corneometer CM825,Courage+Khazaka公司,德国)对患者双侧颧骨最高部位进行角质层含水量测定,每个部位测10次,取平均值。
2.5 统计学处理:应用SAS8.2软件包进行数据统计分析。采用Cochran-Armitage-trend方法检验治疗1、2、4周后总有效率的变化趋势;采用χ2检验进行治疗结束时及治疗后1、2、3个月总有效率的比较;采用t检验进行非炎性与炎性皮损治疗结束时的改善率比较;采用重复测量资料的方差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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