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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4479
论“君、臣、佐、使”配伍与化妆品中药添加问题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0日 中国美容医学 2017年第5期
内服,外用,脏腑,1中药外用和中药内服,两者进入身体的途径不同,吸收代谢方式也不同,2中药外用和内服,两者吸收代谢后进入体内的有效成分不同,发挥的药效也不同,3中药外用和内服,发挥药效的机制不同,4中药外用理论
     李凌霞,蔺振林综述,李季委 审校

    论“君、臣、佐、使”配伍与化妆品中药添加问题探讨

    李凌霞1,蔺振林2综述,李季委1审校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2.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内科 甘肃 天水 741020)

    中药化妆品的开发,是当前美容市场讨论的热门话题。但是遵循什么样的原则,依照什么样的理论,如何对中药加以运用,对中药外用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原则性问题?定义中却没有明确的解释,致使实际应用中众说纷纭。那么,哪些理解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医基础理论的?哪些理解是错误的、不恰当的,甚至是牵强的?本文通过对中药性味归经、君臣佐使理论的形成过程给予详细阐述。总结为外用药的理论体系不同于内服药,化妆品开发中的中药性能不能用内服功能来解释,需要具体验证。

    中药;化妆品开发;内服;外用

    化妆品,是为了美化、保留或改变人的外表而用于人体的调剂(肥皂除外),或为了净、染、擦、矫正或保护皮肤、头发、指甲、眼睛或牙齿而用的调剂[1]。在品种分类中,依据化妆品用途,可分为肤用化妆品(指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如:各种面霜、浴剂等);发用化妆品(头发专用化妆品,如:香波、摩丝、喷雾发胶等);美容化妆品(面部美容产品,也包括指甲、头发的美容品);特殊功能化妆品(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 “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即“药性化妆品”(也为疗效型化妆品,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中药化妆品属于药性化妆品种类之一,只是所含药品不是化学合成物,而是中药。药性化妆品的主要作用是润泽皮肤、保护皮肤,对于某些皮肤和身体不良状态也能起到一些辅助治疗作用。虽然这种分类和化妆品标识法规有不相兼容的解释,一直争执不断,但这个术语却在化妆品行业的词汇中固定下来[2],欲争求其合法性。中药是我国的传统文化瑰宝,人们对中药的需求和运用一直没有间断而且越来越丰富,含中药成分的化妆品在市场上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民众对此的需求也很广,法规只能从标识或规定上加以限制,但却不能阻止这方面化妆品的出现。又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第一章第三条对化妆品的保养作用解释为,对面部、体表、毛发、牙齿等部位进行护理和滋养,抵御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损伤、保持肌肤柔润光滑,使头发顺滑光泽,延缓肌肤衰老等,起保养作用的化妆品。而添加中药有效成分的化妆品虽然规定不能提及疗效,但是不同中药的特性决定了添加中药有效成分的化妆品必定具备与其他用途化妆品不同的保健作用,在皮肤保养方面的化妆品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多的比例与份额,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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