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修复整形在开放性骨折后软组织缺损修复中的临床应用(2)
1.1.1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经CT显示为四肢骨折患者;②软组织出现了严重损伤的开放性骨折患者[3];③患者及家属对治疗均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1.1.2 剔除标准:①自身存在严重肿瘤疾病的患者;②具有明确的血管闭塞性疾病的患者[4];③具有严重的内分泌异常疾病的患者;④由于不明原因退出了本次研究者。
1.2 方法:两组患者在术前均进行完善的心电图、血糖和其他相关影像学资料检查,在积极治疗并发症的同时,使患者的基本手术指征达到稳定状态时进行手术。手术过程包括术前创口清创、开放性骨折外固定等。
对照组常规换药,视创面情况1~2d更换敷料1次,敷料渗出时,随时更换,甚至较大创面放置引流条或引流管,同时用敏感抗生素抗感染,每5~7d行病原學检查1次,直至肉芽丰满后,直接缝合。或者根据创面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创面植皮或皮瓣移植,消灭创面,根据病原学检查结果继续抗感染[5]。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行局部修复整形,术前根据患者创口情况进行局部整形修复评定。①在对骨折创口部位深度清创的基础上,根据CT提示骨折情况适当扩大切口,充分显露骨折范围,扩创过程中逐层清除异物、污染骨片及失活组织,将游离的清洁骨片保留,以0.9%氯化钠注射液逐层反复冲洗伤口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91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