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执业护士注册程序的思考(2)
2.2 带教制度的缺陷不利于实习目标的实现: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护理实践实行的是专职临床带教老师制度。专职的护理带教老师由学校教师及临床的优秀护士担任,他们的学历一般都在本科以上。而且专职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一般很少甚至不承担护理工作,主要精力都放在对护生的实习指导上。以澳大利亚的护理带教为例:该国的护理带教老师在病区工作,但不承担病人的护理工作,其职能是辅导实习生、回答问题。组织讲座 讲解临床实例、与护士长共同安排协调带教工作[5]。而在我国,临床带教老师大都由临床护士兼任。他们既要对护生的实习进行指导,又必须完成自身的临床护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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