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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66358
针刺治疗226例单纯性肥胖症患者的临床疗效观察(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6月1日 欧阳强波 廖秀莲 孙 洁 张露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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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4139KB,3页)。

     【Key words】Simple Obesity; acupuncture; syndrome differentiation and treatment

    肥胖是体内脂肪堆积过多和(或)分布异常的一种状态。当人体进食热量多于消耗量时,热量以脂肪形式储存于体内,当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时,称为肥胖症〖1〗,其多与遗传及环境因素有关〖2〗,单纯性肥胖症(simple obesity)是一种常见的、多发性疾病,以肥胖为主要临床症状,可伴有代谢方面的障碍,但无明显神经、内分泌方面的异常表现。

    肥胖不仅影响体形、美观,而更重要的是肥胖病可增加心脑血管、代谢紊乱、不孕症及肿瘤等方面的疾病发病率,严重影响人类身心健康,已成为全球公共健康问题〖3,4〗,并引起广泛关注,成为世界范围内健康保健问题以及成为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针灸在大量临床实践中已被证实具有良好的减肥功效。但由于个体差异的影响,采用辩证施治的原则对提高针刺减肥的临床疗效意义深刻,因此,笔者通过在临床实践中对226例不同证型单纯性肥胖症患者进行辨证施针治疗,试图探讨针刺治疗不同证型单纯性肥胖症患者的临床疗效,以期为通过临床针灸减肥疗效提供指导。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研究对象为自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新加坡广惠肇留医院中医门诊中心就诊的肥胖患者。符合病例纳入标准的、不同证型的单纯性肥胖共226例。其中男性69例, 女性157例; 年龄最小16岁, 最大67岁。

    1.2 病例评定标准

    1.2.1 西医诊断标准:单纯性肥胖病参照1991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第三届肥胖研究学会会议上制定的“单纯性肥胖病的中西医结合诊断,疗效标准” 〖5〗

    标准体重(kg)的计算方法是[身高(cm)-100〗×0.9(男性)或×0.85(女性)。

    肥胖度[ (实际体重-理想体重)/理想体重]×100%。肥胖度≧10%为超重,≧20%为肥胖。

    轻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的20%~30%;中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的31%~50%;重度肥胖,超过标准体重的51%。

    1.2.2 体重指数(BMI):WHO在2000年针对亚洲人脂肪容易在腹部沉积的特点发表了《对亚太地区肥胖及其治疗的重新定义》〖6〗:BMI 体重 (kg)/身高 (m)2。正常范围是18.5~22.9;23~24.9为超重;25~29.9为Ⅰ度肥胖;≥30为Ⅱ度肥胖;≥40是Ⅲ度肥胖〖7〗(简称“亚太标准”)。

    1.2.3 中医辨证分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中药新药治疗肥胖病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8〗及参照1997年全国第5届肥胖病研究学术会议修订的《单纯性肥胖症的诊断及疗效评定标准》,符合诊断标准者即可纳入治疗〖9〗,将单纯性肥胖症(无并发症)分为五型:脾虚痰湿型、胃热湿阻型、肝郁气滞型、脾肾两虚型、阴虚内热型。符合下列各证型之一而无明显症状者,可明确诊断为单纯性肥胖,如兼有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中风;某些类型的癌症与骨骼和关节失调症等为继发性肥胖。

    (1)胃肠实热型::体形肥胖,脘腹胀满,多食,消谷善饥,可见唇干口燥,口渴喜冷 饮,口臭口苦,大便秘结,舌红苔黄,脉数有力等症。

    (2)脾虚湿盛型: 肥胖壅肿,饮食如常或食欲差,既住多有暴饮暴食史,胸闷脘胀,神疲乏力,身体困重,肌肉松软,四肢浮肿,小便不利,便溏或便秘,舌淡胖边齿印,苔薄白或白腻,脉濡细,产后居多。

    (3)肝郁气滞型:身体肥胖、情绪不宁,郁闷叹气,胸部满闷,失眠多梦,紧张烦躁,经常觉得疲倦、女性有月经失调,舌质暗红,苔白或薄腻,脉细弦。

    (4)气虚血瘀型:肥胖患者心悸气短,胸胁作痛,痛有定处,月经不调,色黑有块,且舌苔薄,舌质暗或有瘀点,脉细弦或涩。

    1.2.4 纳入标准

    a. 体重指数 (BMI) ≧23 ;

    b. 脂肪百分率 (F %) ≧30% ;

    c. 肥胖度 (%) ≧20%;

    d. 男性腰臀比 (WHR) ≧0.90,女性腰臀比≧0.8;

    e. 中医辩证分型为四型中的其中一型;

    f. 年龄18岁至65岁;

    g. 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底的就诊患者;

    h. 只接受中医针灸治疗 (求诊者必须签知情同意书)。

    满足以上标准的患者均可作为临床观察对象。

    1.2.5 排除标准

    a. 抽烟者、精神病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b.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结核病合并有心、肝、肾和造血系经等严重疾患者;

    c. 近三个月内接受任何减肥治疗患者;

    d. 年龄<18岁或>65岁。

    e. 对针刺有不良反应者;

    f. 对接受治疗顺從性不佳者;

    g. 免疫及过敏疾病(SLE、气喘等)。

    符合以上任一标准的病例均按要求予以剔除。

    2 方法

    2.1 针刺方法。选穴:以脐周上、下、左、右4个方向选取穴位为主,分别在脐周上距肚脐2寸、4寸的部位各取2穴刺入(下脘与中脘);于脐周下距肚脐1.5寸、3寸的部位各取2穴(气海与关元)刺入及于脐周左、右两侧距肚脐2寸、4寸的部位各取2穴(天枢与大横)刺入;两侧腰部主要取胆经的带脉、五枢、维道。体针均取双侧的足三里、三阴交、风市与梁丘。胃肠实热型配以内庭、梁门、上巨虚、下巨虚、丰隆、曲池、合谷、支沟;脾虚湿盛者配以水分、阴陵泉、上巨虚、丰隆、足临泣、太白;肝郁气滞者配以太冲、支沟、血海、曲泉、阳陵泉;气虚血瘀者配以血海、合谷、太冲、支沟、太溪。

    操作方法:采用腹部围针法加体针进行治疗。患者平卧,局部皮肤常规消毒后,腹部穴位均用30号1.5 寸毫針直刺入皮下脂肪层,不要求针感,针呈丛集状态。腹部以神阙为中心,入针于任脉、脾经、胃经、胆经上,遵循“宁失其穴,勿失其经”的针刺原则。除公孙与内庭采用30号1.0 寸毫针外,余四肢穴位均采用30号2.0 寸毫针,当患者出现酸、麻、重、胀等得气感时即停止捻转,以直刺行之。以上治疗每周两次,10次为一个疗程,共治疗三个疗程。

    针刺补泻:胃肠实热型治以清胃泻热;采用泻法;脾虚湿阻型治以健脾祛湿;平补平泻;肝郁气滞型治以疏肝解郁;以泻法为主;气虚血瘀型治以补气活血;以补法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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