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2003年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公布了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209个药品制剂。其中:中成药制剂173个(甲类非处方药128个,乙类非处方药45个),化学药品制剂36个(甲类处方药19个,乙类非处方药17个)。《目录》公布后,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管局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禁止以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形式变相发布处方药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5月6日印发《关于禁止以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形式变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通知》,指出: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广告中宣传的企业名称中含有处方药通用名称或者商品名称,或者是广告中含有以处方药商品名称注册的商标内容的,属于药品广告的一种表现形式,必须经过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批准。
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商标与处方药的商品名称(包括曾用名,下同)相同,企业字号与处方药通用名称或者商品名称相同时,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企业字号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之外进行广告宣传。
三、以处方药通用名称或者商品名称、处方药的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成立的各种咨询服务机构或者医疗服务机构,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四、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继续在大众传播媒介变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应认定为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项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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