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药品研发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法规政策的出台,药品监管政策逐步与国际接轨,加强了对专利的认可和保护,尤其是新药定义的修改可谓是我国药品政策改革的重要一步,这促使国外制药企业更愿意在中国注册新药。目前,诺和诺德、阿斯利康、礼来、施维雅、罗氏等跨国制药企业纷纷在中国设立了研发中心。
4月5日-7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员、亚洲其他国家的药品注册官员以及一些跨国制药企业代表在“国际制药企业联合会(IFPMA)第四次亚洲药品注册会议”上就GCP和临床试验、种族因素和国外临床资料的可接受性、药品注册管理规范、常规技术文件(CTD)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
加强与ICH合作
人用药物注册技术国际协调会议(ICH)成员、国际制药企业联合会亚洲注册委员会主席、高级顾问Yves Juillet博士针对中国的药品开发谈了自己的看法:“我们看到中国正在制定、完善鼓励新药创新的政策。但由于中国药品市场一直是仿制药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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