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各种医疗体制模式点评
——相关评论——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经济系教授杜乐勋:对“放出去”的原公立医院提出了四条出路,即一是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医院,或者同民间的资本联合,让他们出资收购兼并联合,或者职工持股,或者医院管理者收购;二是国资局对医院持股收购;三是与政府订立托管合同;四是医院申请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中国医院管理学会会长曹荣桂:对于行业的“歧视性”政策,曹会长认为,有不少民营医院承担了社会公共卫生任务,收费也是按国家卫生部门的统一标准,甚至所有盈利都投入医院的扩大再生产,却依然被定为盈利性医院,执行着盈利医院的税收和土地政策,被排除在医保之外,“即使被定为非盈利医院,在医保定点以及医疗事故的鉴定等方面仍是另眼相看,这种状况对我国医疗事业的未来发展有弊无利”。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蔡仁华:如果吸纳盈利性的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院,在理论上就与公立医疗机构不应盈利的原则产生矛盾,而这样一来公立医院的转制在操作上就会遇到很多困惑。
经济学家余晖:绝大部分医院属于国有事业单位,条块分割,产权多元化,如果投资方进入医院,至少得在卫生部、财政部、发改委、国资管理等系统来回奔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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