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成药营销环境分析(2)
(二)《药剂及毒药条例》。规定中药内含有西药成分的,被视作“西药”,要按照西药对待,必须办理登记注册。(三)《进出口(一般)条例》。规定所有药物进出口香港,包括中成药在内,必须具备卫生署签发的进出口证书。
(四)《公众卫生及文化健康市政条例》。规定任何人如售卖或藏有不宜供人类使用的药物作为商业用途者,均属违法。例如某中成药经化验后证实含有过量的重金属可导致危害人体健康的,便属不适宜供人使用的药物,可遭检控。此条例也禁止任何人在售卖或陈列出售药物(包括中成药)的同时,展示内容失实的标签。
(五)《不良医药广告条例》。广告的定义,包括任何告示、招帖、通告、标签、包装纸或文件、以及任何以口头或使用产生或传送声光方法发出的启事,外盒上的说明属广告范畴。医药的定义包括各类内服或外用药物及其它治疗或预防疾病的物品,不论其为祖传秘药、成药还是天然药物。此条例的附表中还列明了哪些疾病或病理情况是不能刊登广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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