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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40179
医药贿赂 利欲头上的毒瘤(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医药世界》 2006年第5期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作为签署和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家,中国将按照公约的规定,履行公约义务。这也成为中国推进反商业贿赂法治的重要措施。治理商业贿赂是中国2006年反腐工作的重点,医药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内容。

    2005年5月,德普案经由媒体曝光,引起了社会对商业贿赂的广泛关注。美国司法部提供的报告显示,外资企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这家企业最后被美国相关机构以违反“反商业贿赂法”为由,处以479万美元巨额罚金。

    “天津德普”公司因在中国行贿,受到美国司法部门处罚,成为被发现的商业贿赂典型。医药商业贿赂和中国的许多行业一样,已成为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商业贿赂如果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给中国经济带来严重“内伤”。

    医药商业贿赂源于何处?

    分析这些人的心态,是利欲占据了理智和道德的上风。

    行贿和受贿两个主体的欲望在金钱和物质驱使下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为了共同的“利益”,行贿企业带领它的“公关大军”一路走来,在药品流通环节上演了一幕幕“丑戏”。这出戏的演员从药企老板到医院院长;从医药代表到药房主任;从药代表、普通大夫到医疗专家;角色之繁多,内容之精彩且另当别论。

    羊毛出在羊身上。单是这出戏在“排练”过程中耗费在“演员”身上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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