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安全的影响因素及防范对策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对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事件[2]。精神病人常因受精神症状的支配而出现自伤、走失、毁物等异常行为。护理工作的任何疏忽都可能酿成严重后果,引发护患纠纷。而且护士与病人交流、接触的机会最多,加之护理工作的繁忙琐碎,因而发生差错难以绝对避免[3]。如何保证护理安全,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一直是护理管理的研究课题。1 护理安全的影响因素
1.1自我保护意识缺乏
未保管好麻醉、精神科药物和医用物品;在护理工作中对病人的治疗、护理措施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忽视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4]。
1.2 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偏低
部分护士对各种仪器使用方法不熟练或不能正确操作,造成损伤或延误抢救时机。
1.3 缺乏工作责任心
病人出现异常先兆不能及时发现,缺乏警惕性预见性。不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均可能导致差错事故的发生。
1.4 精神科护理的特殊性
1.4.1 服务对象特殊病人的精神症状本身导致了不安全因素高发。有些病人在幻听等病态思维的支配下,出现自杀、逃跑、伤人毁物等行为;有些病人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住院治疗,逃跑不成后,采用极端手段以寻求解脱[5];一些康复期的病人怕家人不来接出院等顾虑,不安心住院,乘工娱治疗或外出之机逃跑或产生严重的自卑感而出现自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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