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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64065
雇用网络推手“鸣冤”,未达目的能否反悔?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30日 家庭百事通 2015年第4期
餐饮公司,鼓楼区,南京市
     史友兴

    时下,雇用网络推手推介品牌、宣传产品、炒作人气等有一定的市场。那么,雇用网络推手进行炒作,法律如何评判?江苏省南京市发生的一起雇用网络推手未达预期效应要求返还钱款的纠纷一案引发了关注。

    不满案件判决,雇用网络推手炒作

    仲欣媛是上海一家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母亲,她的丈夫佟海坤是一名律师。餐饮公司的经营场地是承租于上海一家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的房屋。

    2010年,餐饮公司、仲欣媛因房屋租赁合同与服务公司产生纠纷。此后,双方代表在上海市从基层法院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三级法院进行了一审、二审、再审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房屋租赁合同有效,餐饮公司支付服务公司各项费用73万余元。仲欣媛对餐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判决服务公司赔偿餐饮公司23万余元损失。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再审法院驳回了餐饮公司、仲欣媛的再审申请。后来,仲欣媛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检察监督。2013年1月17日,该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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