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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工不慎摔伤,雇主是否必须担责?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4日 家庭百事通 2015年第7期
     前段时间,我家装修房子。油漆工师傅在施工时不慎从梯子上跌落,造成小腿骨折,花医药费2000余元。施工队的主事人说医药费由他们单位和我共同负责。请问,工人正常施工不慎摔伤,需要雇主担责吗?

    如果你对施工行为无违反操作规程要求等不当指示,你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其实,在认定和划分各方责任之前,需要厘清各方法律关系。该事件存在两种主要的法律关系,即你与施工队主事人之间的加工承揽关系和施工队主事人与油漆工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你作为定作人,并非是油漆工法律意义上的“雇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你对具体施工行为无违反操作规程要求等不当指示,便对油漆工的自身损害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如果油漆工不存在施工过错,那么赔偿责任应由作为雇主的施工队主事人承担。

    祁 幸(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