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涉及非法放贷,借款者可以不还钱吗?等3则
“校园贷”涉及非法放贷,借款者可以不还钱吗?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这些被告大学生使用“校园贷”并拒绝还款,他们认为“校园贷”属于非法放贷,他们借的钱不用还。请问,非法放贷的钱可以不还吗?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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