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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无产权房被拆迁,补偿归谁?
http://www.100md.com 2019年9月14日 2019年第8期
     欧先生十年前在第三方见证下与陈某签订了《房屋预约买卖协议》,从陈某手上买下现在居住的商品房,但该商品房属于陈某从法院竞拍所得,至今仍没有产权。2018年10月,欧先生的房子遭到拆迁,正当欧先生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陈某竟拿出一张当年法院拍卖的发票说房子是他的,补偿款就应归他。请问,买无产权房被拆迁,补偿款归谁?

    我國《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悉,欧先生购买的无产权房系商品房,系因开发商破产被法院拍卖的房产,出售人陈某是通过竞拍得到该套房产,因此陈某具有出售该房屋的权利。虽然该房产证暂时没有办下来,但这并不影响双方签订的房产预约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该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是需要等到产权证办理下来才能过户。因此,欧先生作为该套房产的权利人,理应享受拆迁补偿款。

    陈奇斌〔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