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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出游,人身财产安全受损怎么办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0月23日 家庭百事通 2020年第10期
刘大爷,旅行社,高危人群跟团出游发生意外,是否有权要求旅行社理赔?,旅行社安排的车辆发生事故,旅游者是否有权要求旅行社理赔?,旅行社未妥善保管财物,旅游者是否有权要求理赔?,跟团旅游受到第三方侵害,是否有权向旅行社索赔?,律师
     简欢 潘家永

    2020年国庆在即,不少朋友打算趁着假期跟团外出旅游。的确,跟团出游有诸多方便之处,食宿交通都不用自己操心,但在旅行途中,把自己完全交给旅行社并非万无一失。跟团旅游过程中若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意外,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高危人群跟团出游发生意外,是否有权要求旅行社理赔?

    2016年,68岁的郭大爷与几位老年大学的同学一起报名参加了草原城市5日游。出行前,郭大爷几人跟旅行社签订了高龄人士免责责任书,免责责任书中指出:65岁以上高龄人士以及自身患有疾病的人员不适宜参加该团队游的行程,如坚持跟团,旅行期间出现任何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都由自己负责全部费用。

    旅行过程中,旅游团途径某一站时,旅行社为该团安排了计划外的自费滑草骑马活动,郭大爷并未参加,而是选择在停车处等候。当晚19点团队返回酒店时,郭大爷被发现抽搐、昏厥等症状,旅行社拨打急救电话,于当晚20点30分送医院就诊。经过救治,郭大爷被诊断为脑梗死和冠心病。郭大爷的女儿接到旅行社的电话后于当晚迅速赶到郭大爷所在医院,不幸的是,郭大爷第二日便身亡。

    郭大爷的女儿认为郭大爷的死亡是旅行社行程安排不合理造成的,并且郭大爷在停车处等候时,旅行社也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在发现郭大爷出现身体不适后没有及时进行救助,在入院后未进行费用垫付,应当赔偿。而旅行社认为郭大爷病逝属于自身疾病造成,出团前郭大爷已经签署了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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