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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60295
胎儿权益保护,“典”有殊规
http://www.100md.com 2022年6月10日 家庭百事通 2022年第7期
法定继承,民事权利,继承人,胎儿有权继承遗产,接受赠与,案例:,说法:,非婚生胎儿亦应保留遗产份额,婴儿夭折后其遗产如何继承
     张兆利

    现实生活中,胎儿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但我国《民法典》依然确认了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并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相关利益方面予以明确、严谨的特别保护。胎儿有权继承遗产、接受赠与

    案例:鞠先生夫妇育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另过。不幸的是,他们的次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离世,此时小儿媳汪某已经怀孕五个多月。待处理完后事,鞠家二老担心小儿媳再嫁转移遗产,便召开家庭会议将次子的遗产进行了分割。其间汪某提出异议,认为其腹中胎儿应分得一份遗产,但被公婆等拒绝。

    说法:我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本条规定将胎儿利益保护范围明确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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