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爱:关于父母探视权的那些事
小吕,继子,小孟,人工授精生育,丈夫也可探视,案例:,点评:,已经放弃探视权,父母也可探视,同居所生子女,父母也可探视,已尽抚养义务,继父母也可探视
颜东岳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因子女探视问题引发的纠纷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较为特殊的案例中,父母是否依然享有探视权呢?人工授精生育,丈夫也可探视
案例:小雷(女)与小吕婚后,由于小吕没有生育能力,双方决定采用人工授精技术受孕并生育一子。2021年8月,因小吕与网友发生“一夜情”,夫妻关系迅速恶化,直至离婚,孩子由小雷抚养。离婚后,小雷坚持认为,小吕与儿子无血缘关系,不享有探視权。
点评:小吕同样享有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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